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37号)、《海角
2025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依据学生志愿及专业分流考核,经海角
党政联席会议审核,同意高前进等84名同学分流后修读英语专业、范子涵等54名同学分流后修读商务英语专业、杜安琪等28名同学分流后修读翻译专业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-7月17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或学院纪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56-5308069
附件:海角
2025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名单公示
(撰稿:邓汉卿;审核:徐华胜)
海角
2026年7月13日